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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驻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的程序
一、进驻企业提出进入东丽区科技企业孵化中心(以下简称孵化中心)的申请;
二、孵化中心企业部分初审合格后,发给《进驻孵化中心企业审批表》;
三、进驻企业填写《进驻孵化中心企业审批表》并提交辅证材料(项目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、转让协议和项目情况详细介绍)。
四、企业部核实进驻企业的项目、人员、资金等情况,并向中心提出是否准入意见;
五、中心主任确定是否准许进入;
六、企业部协助进驻企业办理入区手续(工商执照、税务登记、技术贸易证书、民营科技企业登记备案等)
七、鉴定《租房协议书》;
八、由区孵化中心向进驻企业颁发《科技孵化企业证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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